上海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上海市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上海市2024年度各級機關及單位考試錄用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報考的,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報考工青婦機關專職干部中工會、婦聯(lián)系統(tǒng)職位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間出生),報考共青團系統(tǒng)職位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八)具備中央和本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qū)、旗)、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qū))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不在此列)。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直轄市區(qū)(縣)機關工作經歷視同為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起始時間按照《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界定;鶎庸ぷ鹘洑v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11月。
非本市戶籍社會人員報考,須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內),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以上。
報考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職位的,限具有本市戶籍人員,或者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內),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以上人員。
根據公務員法及有關規(guī)定,尚在5年服務期內的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報考,須經所在機關(單位)批準同意。對采取定向招考方式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得報考。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公安機關特警、工青婦機關專職干部、監(jiān)獄、戒毒場所醫(yī)療衛(wèi)生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滿足一定條件的可以適當調整報考學歷和年齡。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報考者與所報考單位中工作人員有親屬關系的,需向招錄機關進行報備。
二、考試報名辦法
各招錄機關的招考人數(shù)、具體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詳見《上海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墩锌己喺隆吠ㄟ^上海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www.shacs.gov.cn)面向社會發(fā)布。報考者對《招考簡章》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可直接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招錄機關的咨詢電話詳見上海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上海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錄機關咨詢電話一覽表》。
為方便報考者,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就報考政策、網上報名操作及考務安排等事宜編制了上海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網上報名技術、考務問答,報考者可通過上海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查閱。
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時間為2023年11月4日0:00至11月10日12:00,報名網站為上海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
報考者根據自身情況,對照公告和招考簡章,在“招考對象”中選擇“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或“不限”。同時,在“專業(yè)類別”中選擇“綜合管理”“政法”“信息技術”“財經”“城市建設”“衛(wèi)生健康”“公安司法機關基層人民警察”中的一類。
報考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市外辦非通用語職位、公安機關特警職位、工青婦機關專職干部職位、監(jiān)獄、戒毒場所醫(yī)療衛(wèi)生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實行先報職位后考試,考試報名即職位報名。報名后,相關招錄機關對報考者提供的個人報名信息、資料等同步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方可參加筆試。資格審查時間為2023年11月4日9:00至11月10日14:00。
考試錄用工作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者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表,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大小200KB以下)。
報名時,報考者須仔細閱讀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將認定其報名無效,終止其錄用程序。涉及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完成網上報名、上傳電子照片后,可進行網上繳費(報考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無需繳費)。網上繳費的時間是2023年11月4日0:00至11月11日12:00,繳費成功的報考者可于2023年12月6日10:00至12月9日18:00在上海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可申請減免考試費用,并在提交相關資料且經上海市職業(yè)能力考試院審核確認后,按規(guī)定辦理減免手續(xù)。
三、考試方法和內容
本次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內容包括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yè)科目筆試。筆試時間為2023年12月10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09:00-11:30申論
下午13:30-15:3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16:15-17:15專業(yè)科目筆試
其中,《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申論》為主觀性試題,滿分均為100分,詳見《上海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考試大綱》(以下簡稱《考試大綱》)。《考試大綱》在上海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公布。
公共科目筆試分A類和B類兩類試卷,A類試卷考試對象為報考“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職位的人員,B類試卷考試對象為報考“不限”職位的人員。
報考“公安司法機關基層人民警察”專業(yè)類別的人員,須參加專業(yè)科目筆試,筆試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60分鐘,滿分50分。報考特警職位的人員須進行特警技能測試,技能測試滿分50分。
“綜合管理”“政法”“信息技術”“財經”“城市建設”“衛(wèi)生健康”專業(yè)不設專業(yè)科目筆試。報考者須符合報考職位明確的專業(yè)要求、從業(yè)經歷及資格證書等條件。“政法”“信息技術”“財經”“城市建設”“衛(wèi)生健康”專業(yè)由招錄機關在面試環(huán)節(jié)結合崗位需求,開展專業(yè)能力測試,對考生的專業(yè)能力進行綜合評價。
“三支一扶”人員可根據各自的條件選報“招考對象”為“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專業(yè)類別”為“綜合管理”“政法”“信息技術”“財經”“城市建設”或“衛(wèi)生健康”中的一類。
報考者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以及考試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四、確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筆試結束后,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每類專業(yè)計劃招錄人數(shù)總數(shù)3倍的比例,根據考生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筆試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類確定合格分數(shù)線。并于2024年1月17日通過上海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統(tǒng)一公布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和筆試成績。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單獨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按照招錄計劃總數(shù)3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類確定合格分數(shù)線。
市外辦非通用語職位、公安機關特警職位、監(jiān)獄、戒毒場所醫(yī)療衛(wèi)生人民警察職位等專業(yè)性較強的職位,單獨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砂凑照袖浻媱澘倲(shù)5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別單獨確定合格分數(shù)線。其中,報考公安機關特警職位的人員需達到特警專業(yè)能力測試的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工青婦機關專職干部職位,單獨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可按照招錄計劃總數(shù)5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系統(tǒng)確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五、職位報名
筆試成績合格者,于2024年1月22日9:00至1月26日18:00參加本市統(tǒng)一組織的第一輪網上職位報名,并接受招錄機關的資格審查。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shù)與計劃錄用人數(shù)3:1比例,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shù)與計劃錄用人數(shù)比例未達到3:1比例的招錄職位,將對達到本專業(yè)類別考試科目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組織公開調劑,補充面試人選。調劑職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向社會統(tǒng)一公布。
調劑職位報名時間為2024年1月30日9:00至2月1日18:00,各招錄機關進行資格審查。
面向社會公開調劑后,如面試人數(shù)與計劃錄用人數(shù)仍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職位資格條件進行統(tǒng)一調劑。
調劑工作結束后,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于2月7日在專題網站統(tǒng)一公布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
對報考工青婦機關專職干部職位的考生須開展資歷評定,資歷評定工作應于2月下旬前進行。
六、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由招錄機關確定。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于2024年2月9日后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同時,考生必須在報名系統(tǒng)內對是否參加面試進行確認。確認后,招錄機關將不再另行通知。
面試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件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報名資料、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和有關招錄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中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專職輔導員崗位工作滿4年且考核優(yōu)秀人員的認定,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面試環(huán)節(jié)開展專業(yè)能力測試的,其具體組織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
面試時間為2024年2月29日至3月4日。面試工作結束的2個工作日后,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通過上海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公布面試成績。
七、體檢和考察
招錄機關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的人選。工青婦機關專職干部職位按計劃遴選人數(shù)2倍的比例確定擬體檢的人選,體檢后,票決確定考察人選。個別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計劃錄用人數(shù)比例低于3:1的職位,招錄機關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減招,考生面試成績原則上應達到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一般為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組織專業(yè)能力測試的,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和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共占60%的比例合成,其中,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一般占綜合成績的10%。工青婦機關專職干部職位的綜合成績組成為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50%,資歷評定占10%。市外辦非通用語職位、監(jiān)獄、戒毒場所醫(yī)療衛(wèi)生人民警察職位等對專業(yè)技能要求較高的職位,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按照40%計入綜合成績。筆試、面試、專業(yè)能力測試、資歷評定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
招錄機關負責體檢和考察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zhí)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有關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
考察工作按照《上海市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實施辦法》有關規(guī)定進行。招錄機關應采取實地走訪、個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考職位的匹配度等情況,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
根據職位需要,部分招錄機關可對報考者有關心理素質進行測評,測評結果作為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的重要參考。報考公安司法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須參加并通過公安部、司法部規(guī)定的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八、公示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機關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擇優(yōu)確定,并在上海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工作單位等,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錄用方式
經上海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上公示無異議的,及時辦理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xù);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十、組織第二輪職位招錄
首輪招錄工作結束后,根據招錄機關職位的空缺情況和實際需求,計劃于2024年4月在公務員招錄筆試合格考生中組織第二輪職位招錄。
十一、其他
招考咨詢詳見上海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網上報名技術、考務問答。
政策咨詢電話:12333
殘疾人專項招錄政策咨詢電話:56386733
考務咨詢電話:12333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4000136300
監(jiān)督電話:64333772
各招錄機關負責接受報考者的具體職位咨詢,電話與聯(lián)系人詳見《上海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錄機關咨詢電話一覽表》。
特別提醒:本次考試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者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對于社會上有關公務員考試培訓、網站或者出版物等,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對待,避免上當受騙,防止權益受損。請社會各界加強監(jiān)督,如發(fā)現(xiàn)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依法依規(guī)嚴肅查處。市公務員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維護良好的考試秩序,營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試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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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南京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大學2023年招聘輔導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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